5日,中评协发布《关于修改<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中评协办﹝2019﹞62号)
中评协办﹝2019﹞6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:
为适应互联网教育技术手段快速发展对继续教育的新要求,我会对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(中评协办﹝2016﹞2号)第十四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。现将修改后的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
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2019年7月5日
相关附件